QS标志是质监部门发放工业产品许可证的标志,食品生产在2009(食品安全法颁布)-2013年曾经归属该部门管理,由于管理不善,2013年左右开始,国家将食品生产管理职能归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至今,所以食品生产许可证由该部门许可,发放的许可证标志为SC,是生产的拼音缩写。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QS的: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或者散装食品的资格证明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经营者加工生产食品的资格证明文件。 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证件,前者是流通领域的证件,后者是生产领域的证件。
SC区别于QS之处,总结为“五取消”“四调整”“五取消”指: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二是取消许可检验机构*;三是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四调整”指:一是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二是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三是调整现场核查内容;四是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
QS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SC依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